江西省足球协会通用协议江西省足球协会通用协议
前言
为规范江西省足球协会的组织与运作,确保协会活动的顺利进行,提高协会的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通用协议,本协议适用于江西省足球协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及相关单位的活动与管理,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,规范协会的财务管理、 competitions组织、会员管理等相关事项,确保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适用范围
本协议适用于江西省足球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及其下属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及相关单位的活动与管理,本协议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架构、财务管理、 competitions组织、会员管理等相关事项。
第二条 协会宗旨
协会致力于推动江西省足球运动的发展,提升会员的足球水平,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为会员提供良好的足球训练和比赛平台,为江西省足球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。
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
第三条 协会组织架构
协会设下列机构:
- 理事会:负责协会的全面管理,制定协会的规章制度,监督协会的日常运作。
- 执行委员会: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负责具体落实理事会的决策,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。
- 秘书处: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管理、财务管理、 competitions组织及会员管理等相关工作。
第四条 各机构职责
- 理事会:
- 制定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;
- 审批重大事项;
- 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及 competitions组织工作;
- 决定重大人事任命与解聘。
- 执行委员会:
- 具体执行理事会的决策;
- 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;
- 审核财务支出计划;
- 组织协调 competitions及会员管理工作。
- 秘书处:
- 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管理;
- 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;
- 负责 competitions的组织协调;
- 负责会员的日常管理及服务。
第三章 财务管理
第五条 财务管理原则
协会财务管理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财务公开透明,合理使用资金,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协会财务活动由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,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。
第六条 财务管理程序
- 资金来源: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:
- 江西省政府或相关政府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;
- 协会会员会费收入;
- 招募赞助收入;
- 其他合法来源的收入。
- 财务管理:
- 协会财务由秘书处负责管理,定期编制财务报表,提交执行委员会审批;
- 所有财务支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财务管理规定;
- 协会财务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,接受会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- 资金使用:
-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推动协会工作的开展,包括 competitions组织、会员管理、协会建设等;
- 协会不得挪作他用,不得用于非协会活动;
- 协会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财务管理规定。
第四章 competitions管理
第七条 competitions管理原则
协会 competitions管理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确保 competitions的组织有序、公平公正。 competitions的组织与管理由执行委员会负责,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competitions工作情况。
第八条 competitions管理程序
- competitions组织:
- 协会 competitions必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关于 competitions管理的相关规定;
- competitions的组织必须公开透明,确保 competitions的公正性;
- competitions的组织必须符合协会的宗旨和目标。
- competitions管理:
- 所有 competitions的组织与管理必须由执行委员会负责;
- 所有 competitions的费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财务管理规定;
- 所有 competitions的组织与管理必须接受会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五章 会员管理
第九条 会员入会
- 会员入会需提交以下材料:
- 有效身份证件;
- 体育爱好者身份证明;
- 体育技能测试报告(如有要求)。
- 会员入会需经协会理事会批准。
第十条 会员权益
- 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足球训练、比赛机会;
- 会员享有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优先参与权;
- 会员享有协会提供的会员服务,包括会员证的办理与使用等。
第十一条 会员管理程序
- 会员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表,并经协会理事会批准;
- 会员的权益需由协会理事会明确;
- 会员的权益需由协会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;
- 会员的权益需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。
第六章 协会变更与终止
第十二条 协会变更
协会变更需提交以下材料:
- 变更申请表;
- 变更依据的文件;
- 变更后的组织架构图。
变更需经协会理事会批准。
第十三条 协会终止
协会终止需提交以下材料:
- 终止申请表;
- 终止依据的文件;
- 终止后的财产分配方案。
终止需经协会理事会批准。
第四章 争议解决
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
协会成员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协会内部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协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五条 生效日期
本协议自协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六条 修改与补充
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,需经协会理事会批准后方可生效。
第十七条 附则
本协议一式三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正本一份,副本两份,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。
说明
本协议是江西省足球协会的内部管理规范,旨在规范协会的组织与运作,确保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,本协议的制定与实施,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内部规章制度执行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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